2015年3月5日 星期四

20150302上課筆記

圖書館法

9
    
圖書館辦理圖書資訊之採訪、編目、典藏、閱覽、參考諮

詢、資訊檢索、文獻傳遞、推廣輔導、館際合作、特殊讀者 

(視覺及聽覺障礙者等) 服務、出版品編印與交換、圖書資訊網

路與資料庫之建立、維護及研究發展等業務。

14
   
圖書館如因館藏毀損滅失、喪失保存價值或不堪使用者,每

年在不超過館藏量百分之三範圍內,得自行報廢。


現況
  • 65所一般大學
  • 90所技職大學
  • 2所宗教研修學院
  • 2所空中大學
  • 7所軍警大學

共計 166 所授與學位的大學

現在全國目前則約有156所大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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